计划生育证明是什么?要怎样办理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6-02-04 14:15:53

准爸妈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过程中,夹杂着许多的泪水和汗水。而对许多刚结婚的小年轻来说,连计划生育服务证是啥都还不知道。那计划生育证明是什么?要怎样办理呢?

计划生育证明,就是过去常说的准生证,是育龄妇女一结婚,就该办理的基础证件,集合了准生证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,将来凭此证接受一孩登记、二孩审核、孕情检查、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等服务。那么,这个证明有什么用呢?

安琪儿专家继续说道:男女结婚后,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,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,生孩子的时候医院和管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都要检查,就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,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*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。怀孕7个月的时候,还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生育保险办理程序。育龄夫妻持《生育服务证》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,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、咨询、培训,并接受生殖保健、避孕节育服务。

女方达到婚育年龄(20周岁以上)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,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。领取了《生育服证》的夫妻,在其子女出生后,持《生育服务证》和医疗机构出具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。

办理计划生育证需要准爸妈带上结婚证、户口簿、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。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,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;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; 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(有工作单位的)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(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、村民委员会)领取《生育服务证》。

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,由双方工作单位(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、村民委员会)签署意见并盖章。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《生育服务证》统一登记、编号、加盖公章后,交由当事人保存。

温馨提示: 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,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《生育服务证》程序申报,经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(县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,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《生育服务证》,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《生育服务证》。

各位准爸妈,虽然办证的过程是痛苦的,但迎接宝宝到来的过程却是快乐的。希望我们为大家准备的这份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指南,能让各位少走弯路,顺顺利利拿到证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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